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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劳务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适用建筑业营业税税目

发布日期:2014-03-26 来源: 中国工程机械网 查看次数: 1843 

核心提示:      安装劳务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适用建筑业营业税税目。此时安装劳务的对象是钢结构,而加工劳务的对象是钢材,虽然两者联系非常紧密,但是并不符合混合销售的定义。混合销售是一笔销售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和提供营业税劳
   

  安装劳务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适用建筑业营业税税目。此时安装劳务的对象是钢结构,而加工劳务的对象是钢材,虽然两者联系非常紧密,但是并不符合混合销售的定义。混合销售是一笔销售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和提供营业税劳务,而该业务是同时涉及增值税加工劳务和营业税安装劳务,因此不能适用任何关于混合销售的计税政策,只能将其视为两种不同的劳务看待,各计其税。

  由于对钢材植筋加固加工征收增值税的计税基数是加工费金额,并不包含钢材金额,而钢材金额却又包含在后续安装的钢结构之中,一方面要考虑加工费金额在征收了增值税后不能重复征收营业税,另一方面要考虑甲供材业务下甲方供材还要作为建筑企业的营业税计税依据,以平衡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类建筑业劳务的税负,冷轨卷因此,在计算钢结构安装的计税营业额时,其计税依据是钢材金额加上安装费金额,也就是1000 6000=7000(万元)。

  如果淮安大鹏公司并未委托清江钢构公司加工,则属于对建设单位既提供钢结构货物加工劳务,又同时提供安装劳务,此时仍然不属于混合销售业务,而且货物加工劳务没有发生转包。在分别核算的基础上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建设单位淮阴翔宇公司相应取得加工费增值税发票和安装费营业税发票。在计算营业税时,淮安大鹏公司的计税营业额也应当包含甲供钢材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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